同步改革 整体推进
三明是全国唯一一个以设区市为单位,在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方面同步进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试点城市。通过系统性、针对性的改革实践,初步实现了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达到了“三回归”,即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质、医生回归看病角色、药品回归治病功能的改革目的。
一、主要做法。一是医药分开,净化环境。三明市公立医院改革最大亮点,就是率先从药品价格虚高、药品加成销售、“大处方”、“大检查”等问题入手,通过药品零差率销售、药品限价采购、重点药品监控、规范医院与医务人员职业行为等措施,努力破除“以药养医”机制,斩断医院与药品、医生与药品间的灰色利益链条,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质”有了制度保证。二是调整分配,调动积极性。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补偿责任、实施院长和医生(技师)年薪制、实行绩效考核等措施,大幅度提高医院医务性收入和医生的阳光收入,满足医院日常运行的合理需求,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使“医生回归看病角色”。三是遏制虚高,降低价格。取消药品加成销售,统一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和经办机构,推行单病种付费管理改革,实行门诊统筹报销等措施,极大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初步实现“药品回归治病功能”的改革目标。
二、初显成效。一是实现医院发展可持续。三明市公立医院改革初步实现了“三依靠”,即硬件投入依靠政府、软件和日常管理依靠医院自身、降低医疗成本和提高运行效率依靠体制机制创新。在维护医院公益性的前提下,反映医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的医务性收入逐年提高,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也有较大幅度增长。2013年三明市22家公立医院医务性收入为12.4亿元,财政补助收入为2.96亿元,比改革前的2011年,分别增加3.71亿元和1.26亿元,增幅分别达到44%和74%,确保了医院发展运行的可持续。二是实现医生队伍相对稳定。专业人才流向沿海地区每年都有发生,而医院发展需要的人才又招不到,人才问题一度成为困扰公立医院发展的问题。2012年以来,三明市在公立医院改革中挤压药品价格水分,遏制药品回扣,提高医务人员合法收入和待遇的举措,使医生生活工作更有尊严,更有保障,医生职业的社会认同感和劳动价值得到充分肯定。2013年三明市22家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平均工资为7.63万元,比改革前增加2.18万元,增长40%。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全年净流入218人。三是实现医保基金收支基本平衡。综合改革后,药品浪费、大处方、大检查现象得到明显有效遏制,扭转了医保基金收不抵支的局面。2013年,在赡养比持续下降的背景下,三明市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由改革前出险7553万元扭转为结余5021万元,医保基金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
三、经验总结。一是通过改革初步实现了医保基金收支平衡。三明市是我省老工业基地之一,也是山区地区,公立医院改革前其职工医保赡养比、医保基金收支状况与省内的南平、宁德、龙岩等地有相似之处,也处在医保基金出险,财政难以兜底的尴尬境地。通过一年多的公立医院改革,扭转了医保基金控制无力,浪费严重的问题,初步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减轻了财政兜底的压力。二是公立医院改革措施科学合理可复制。三明市公立医院改革是上下联动,集体智慧和科学决策的结晶,在制度设计上有创新,在组织实施上有策略,在改革措施上有内容,可操作性强。对其他地区具有极大的借鉴性,可以复制推广。财政部社保司对三明市医改进行调研并给予极大的肯定,认为:目前在部分地区进行的公立医院改革,大都仅限于取消药品加成收入的单项改革,与三明市的综合改革相比,远没有伤筋动骨,有违公立医院改革初衷,建议推广三明市的成功经验。
四、存在问题。一是公立医院规模布局尚不合理。国务院文件要求,每千人均常住床位数达到4张的地区,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三明市千人均床位数已达4.33张,但仍存在部分县(市)不断扩大医院床位规模的情况。这一现象在我省其他设区市也一定程度存在。二是政府办医责任尚不明确。虽然三明市通过价格平移等方式大部分化解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对医院带来的冲击,但并未明确市、县两级政府的各自责任,政府对公立医院常态化定项投入机制尚未建立,部分县市还维持在2002年以前的按床位补助的老办法,致使部分医院对今后的发展心存顾虑。三是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国家要求到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均达到医疗机构总数的20%左右。目前,三明市对于鼓励社会力量办医方面没有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四是精细化管理尚需完善。绩效考核指标需要做部分微调,使其更加符合医院实际和医疗规律,防止出现推诿病人和阻碍新技术发展的“逆向选择”;需要加强日常财务管理,避免发生过度追高的分配倾向。引导医院科学合理处理好分配与发展关系。
五、意见建议。一要科学制定区域性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对于达到千人均床位数指标的地区,要严格控制辖区内医院外延式的盲目扩张,引导医院内涵式发展。政府的投入要从基建转向重点专科、学科的发展;对于尚未达到标准的,则可通过加大政府投入,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办医予以解决。强的做强做大,弱的补足赶上。二要制定省、市、县三级公立医院基本配置标准。公立医院是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需求的主体,应科学合理制定各级公立医院基本配置标准,完善大型设备配置规划,明确各级政府的办医责任。三要充分考虑中医医院的合理诉求,关注中医医院运行情况,对中医医院给予倾斜扶持。将规模小、服务人口少、业务量小的部分县(市)中医医院与县医院进行资源整合,提高医疗资源综合效益。四要明确细化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定项投入政策。建立对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符合规定的离退休费、政策性亏损、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定项投入机制,消除医院发展的后顾之忧。五要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足够空间。需要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放宽社会资本准入范围,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
一、主要做法。一是医药分开,净化环境。三明市公立医院改革最大亮点,就是率先从药品价格虚高、药品加成销售、“大处方”、“大检查”等问题入手,通过药品零差率销售、药品限价采购、重点药品监控、规范医院与医务人员职业行为等措施,努力破除“以药养医”机制,斩断医院与药品、医生与药品间的灰色利益链条,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质”有了制度保证。二是调整分配,调动积极性。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补偿责任、实施院长和医生(技师)年薪制、实行绩效考核等措施,大幅度提高医院医务性收入和医生的阳光收入,满足医院日常运行的合理需求,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使“医生回归看病角色”。三是遏制虚高,降低价格。取消药品加成销售,统一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和经办机构,推行单病种付费管理改革,实行门诊统筹报销等措施,极大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初步实现“药品回归治病功能”的改革目标。
二、初显成效。一是实现医院发展可持续。三明市公立医院改革初步实现了“三依靠”,即硬件投入依靠政府、软件和日常管理依靠医院自身、降低医疗成本和提高运行效率依靠体制机制创新。在维护医院公益性的前提下,反映医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的医务性收入逐年提高,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也有较大幅度增长。2013年三明市22家公立医院医务性收入为12.4亿元,财政补助收入为2.96亿元,比改革前的2011年,分别增加3.71亿元和1.26亿元,增幅分别达到44%和74%,确保了医院发展运行的可持续。二是实现医生队伍相对稳定。专业人才流向沿海地区每年都有发生,而医院发展需要的人才又招不到,人才问题一度成为困扰公立医院发展的问题。2012年以来,三明市在公立医院改革中挤压药品价格水分,遏制药品回扣,提高医务人员合法收入和待遇的举措,使医生生活工作更有尊严,更有保障,医生职业的社会认同感和劳动价值得到充分肯定。2013年三明市22家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平均工资为7.63万元,比改革前增加2.18万元,增长40%。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全年净流入218人。三是实现医保基金收支基本平衡。综合改革后,药品浪费、大处方、大检查现象得到明显有效遏制,扭转了医保基金收不抵支的局面。2013年,在赡养比持续下降的背景下,三明市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由改革前出险7553万元扭转为结余5021万元,医保基金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
三、经验总结。一是通过改革初步实现了医保基金收支平衡。三明市是我省老工业基地之一,也是山区地区,公立医院改革前其职工医保赡养比、医保基金收支状况与省内的南平、宁德、龙岩等地有相似之处,也处在医保基金出险,财政难以兜底的尴尬境地。通过一年多的公立医院改革,扭转了医保基金控制无力,浪费严重的问题,初步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减轻了财政兜底的压力。二是公立医院改革措施科学合理可复制。三明市公立医院改革是上下联动,集体智慧和科学决策的结晶,在制度设计上有创新,在组织实施上有策略,在改革措施上有内容,可操作性强。对其他地区具有极大的借鉴性,可以复制推广。财政部社保司对三明市医改进行调研并给予极大的肯定,认为:目前在部分地区进行的公立医院改革,大都仅限于取消药品加成收入的单项改革,与三明市的综合改革相比,远没有伤筋动骨,有违公立医院改革初衷,建议推广三明市的成功经验。
四、存在问题。一是公立医院规模布局尚不合理。国务院文件要求,每千人均常住床位数达到4张的地区,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三明市千人均床位数已达4.33张,但仍存在部分县(市)不断扩大医院床位规模的情况。这一现象在我省其他设区市也一定程度存在。二是政府办医责任尚不明确。虽然三明市通过价格平移等方式大部分化解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对医院带来的冲击,但并未明确市、县两级政府的各自责任,政府对公立医院常态化定项投入机制尚未建立,部分县市还维持在2002年以前的按床位补助的老办法,致使部分医院对今后的发展心存顾虑。三是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国家要求到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均达到医疗机构总数的20%左右。目前,三明市对于鼓励社会力量办医方面没有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四是精细化管理尚需完善。绩效考核指标需要做部分微调,使其更加符合医院实际和医疗规律,防止出现推诿病人和阻碍新技术发展的“逆向选择”;需要加强日常财务管理,避免发生过度追高的分配倾向。引导医院科学合理处理好分配与发展关系。
五、意见建议。一要科学制定区域性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对于达到千人均床位数指标的地区,要严格控制辖区内医院外延式的盲目扩张,引导医院内涵式发展。政府的投入要从基建转向重点专科、学科的发展;对于尚未达到标准的,则可通过加大政府投入,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办医予以解决。强的做强做大,弱的补足赶上。二要制定省、市、县三级公立医院基本配置标准。公立医院是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需求的主体,应科学合理制定各级公立医院基本配置标准,完善大型设备配置规划,明确各级政府的办医责任。三要充分考虑中医医院的合理诉求,关注中医医院运行情况,对中医医院给予倾斜扶持。将规模小、服务人口少、业务量小的部分县(市)中医医院与县医院进行资源整合,提高医疗资源综合效益。四要明确细化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定项投入政策。建立对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符合规定的离退休费、政策性亏损、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定项投入机制,消除医院发展的后顾之忧。五要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足够空间。需要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放宽社会资本准入范围,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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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