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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四项举措从严规范控制“三公经费”

浦城财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细化措施,强化监督,从严规范和控制三公经费。
一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监控制。以2013年部门决算数为依据,编制2014年三公经费,只能下降,不准提高。三公经费由财政预算部门批复下达各预算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指标,严格按预算规定用途和范围使用财政资金,强化部门预算管理约束,提高预算执行能力。
二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实行定期报告制。20141月起实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每月报告制,上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及相关业务部门监督检查,要求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必须阳光操作,按月在本单位公开,接受监督。
三是核定三公经费标准,规范三公经费支出。(1)规范出国(境)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先审制度,明确要求确需出国(境)考察学习的,应由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征求纪委、组织部和财政局同意后报上级备案。严格压缩出访团组,限定人数,在国(境)外停留不准超过规定时间。(2)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和车辆报废更换审批程序,建立健全禁止节假日公车私用制度,推进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和定点保险维修,切实降低运行成本。(3)规范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执行禁止公款大吃大喝的六条禁令,全面执行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公务卡结算和内部定点接待制度,切实解决公务接待超标准、超范围等问题。
四是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制度。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均开通举报电话和设立举报信箱,加大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情况的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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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