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四项措施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一是出台政策扶持。通过梳理整合全市涉农惠农政策,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涉及农产品商标注册、农业五新技术推广等十多项财政奖补政策。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安排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形式,大力扶持合作社基地设施建设、技术推广、品牌创建、产品认证、农民培训等。
三是实施项目倾斜。项目申报优先向合作社倾斜,每年安排20-30家规范化合作社申报中央、省发展项目。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注重合作社项目整合,解决合作社季节性资金难题。2008年以来,共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18个,兑现项目扶持资金近936万元。
四是坚持规范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推行会计核实电子化、生产标准统一化、生产产品品牌化、内部管理制度化,逐步增强农业合作社自我发展能力。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3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