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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官在退役义务兵发放地方经济补助金标准的基础之上,从服役第三年起每多服役一年增发不低于退役义务兵地方经济补助金的5%。二是制定2011年2年义务兵及一至三期士官地方经济补助金标准。分别为市直、各区(管委会)15030元至21794元不等,仙游县8504元至12331元不等。三是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省级财政对仙游县按4000元/人年的标准补助,对各区(管委会)按1000元/人年的标准补助;市对各区(管委会)按1500元/人年的标准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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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