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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多举措扶持现代农业发展

  尤溪县多举措扶持现代农业发展。一是对当年晋级为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分别奖励 5 万元、 2 万元和 1 万元,部门评定的龙头企业降一档次奖励。二是集中力量扶优扶强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对进入上市辅导期的龙头企业奖励 20 万元。三是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规模,强化运作,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以集体名义向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合作社生产发展,贷款规模达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的,按贷款额度的 4 %贴息。四是积极推进规模蔬菜基地保险试点,对单户种植面积 200 亩(含)以上的蔬菜基地纳入保险试点,签订规范保险合同,由保险公司出具保单的,按保费的 40 %补贴。五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购买 《 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 》 内,用于县内粮食生产的农机具(收割机、高速乘坐式插秧机、大型轮式拖拉机、粮食烘干机、育秧播种机成套设备、育秧盘),按购机额的 2 %补助。实施机械化育插秧集中连片面积达 100 亩以上的、在当地起带头辐射作用的,补助 5000 元。六是新建连片 200 亩(含)以上和山地果园连片 50 亩(含)以上的县级示范片标准钢结构大棚,并按福建省农机补贴目录中产品要求执行安装且于当年完成的,按 0 . 3 万元/亩补助;新建连片 50 亩(含)以上和山地果园 30 亩(含)以上的非县级示范片标准钢结构大棚,并于当年完成的,按 0 . 1 万元/亩补助。七是鼓励培育种粮大户,对连片种粮面积达 100 亩(含)以上,每亩交纳订购粮 4 的公斤(含)以上的,每亩奖励 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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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