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三公”经费是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出国费经费实行零预算,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实行零增长,公务接待费原则应安排在县宾馆,下基层出差不准接受超标准接待。二是进一步落实“小金库”治理成果。建立国有资产处置出租收入制度,全县政府采购、房屋出租、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一律进中心交易,统一接受监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便民举报和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按收缴金额5%予以奖励。三是进一步完善电子反拍采购监管。进一步扩大网上竞价采购范围,增设碎纸机、LED显示屏等项目,对零星的广电器材开展批量集中采购;对度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量化考核,对采购定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