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汀实施“三进”措施夯实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建设的项目平台
长汀县认真落实项目带动战略,以项目的策划、生成、引进、建设为抓手,按照政策贴进、对接跟进、落实推进的“三进”要求,搭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平台。
一是政策贴进。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和省、市支持推进我县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在认真分析县情的基础上,找准政策措施与我县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敢于“无中生有”,大胆想象,集思广益,全面对接国家和省市支持我县水土流失治理的政策,率先突破一批水土流失治理政策,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策划生成一批相关项目,彻底完成48.37万亩未治理水土流失区的治理任务,巩固提升117.8万亩已经治理的区域的治理成果,为全县水土流失治理以及其它各项事业的发展积蓄强大后劲。
二是对接跟进。对中央明确提出支持的水利、林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土地整治等政策项目,加紧跟踪对接,确保项目、资金到位。对汀江上下游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天然气发电厂、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以及中石油与长汀共建帮扶等政策项目,全力运行,加强协调,确保项目争取到位,落到实处。
三是落实推进。对中央、省、市支持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不折不扣地实施好、建设好,发挥最大的效益。项目前期要规范好项目的审批和申报;项目建设实施中,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的资金、进度、安全、质量等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有序、透明实施,特别要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坚决杜绝腐败行为,预防工程项目上马、干部下马的情况发生。同时,全面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依法应当编报水土保护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编报率必须达100%,水土保持实施验收率必须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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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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