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加大财政投入稳定食品价格
为促进蔬菜等主要副食品生产,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菜篮子”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能力建设与机制创新并重的原则统筹推进我县“菜篮子”工程建设。拨款500万元设立副食品价格调控基金,并出台《上杭县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了价格调节基金奖励与补贴的范围、申报程序、资金管理规定。
一、建立平价商店,稳定市场价格。将城东农贸市场设立为平价农贸市场,减免城东农贸市场经营户从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一年的摊位费,城东农贸市场市场实行挂牌经营,明码标价。减免的摊位费由县财政承担。从2011年10月1日起对城区建设路农贸市场、西门农贸市场、东门农贸市场摊位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先行降低50%,到期后视物价情况再行确定减免期。减免的摊位费由县财政承担。
二、降低流通费用,平抑市场价格。在农贸市场和超市设立8家以上平价销售区。所有的平价销售区实行挂牌经营,明码标价。平价销售品种需涵盖粮、油、肉、蛋、菜,其中蔬菜品种不得少于5种。平价销售品种的价格应低于同种品种市场平均价格10%以上,降价部分由县财政给予补贴。在国庆期间(10月1日-10月8日)对需求量大的猪肉和小白菜、萝卜、三叶青、青瓜等四种蔬菜在城区主要农贸市场及新华都、米兰春天等超市试行限价限量销售,拨付财政补贴15.8万元。
三、加快食品基地建设,确保市场供应。拨款165万元用于临城镇长坝片区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铺设长2km,宽4m,厚22cm的水泥路面机耕路;拨款24万元用于临城镇城南社区兰田段蔬菜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铺设长1.2km,宽3m,厚20cm的水泥路面机耕路,方便了村民生产。
一、建立平价商店,稳定市场价格。将城东农贸市场设立为平价农贸市场,减免城东农贸市场经营户从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一年的摊位费,城东农贸市场市场实行挂牌经营,明码标价。减免的摊位费由县财政承担。从2011年10月1日起对城区建设路农贸市场、西门农贸市场、东门农贸市场摊位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先行降低50%,到期后视物价情况再行确定减免期。减免的摊位费由县财政承担。
二、降低流通费用,平抑市场价格。在农贸市场和超市设立8家以上平价销售区。所有的平价销售区实行挂牌经营,明码标价。平价销售品种需涵盖粮、油、肉、蛋、菜,其中蔬菜品种不得少于5种。平价销售品种的价格应低于同种品种市场平均价格10%以上,降价部分由县财政给予补贴。在国庆期间(10月1日-10月8日)对需求量大的猪肉和小白菜、萝卜、三叶青、青瓜等四种蔬菜在城区主要农贸市场及新华都、米兰春天等超市试行限价限量销售,拨付财政补贴15.8万元。
三、加快食品基地建设,确保市场供应。拨款165万元用于临城镇长坝片区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铺设长2km,宽4m,厚22cm的水泥路面机耕路;拨款24万元用于临城镇城南社区兰田段蔬菜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铺设长1.2km,宽3m,厚20cm的水泥路面机耕路,方便了村民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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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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