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多措并举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
清流县为确保乡镇卫生院医改实现成效,对乡镇卫生院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二考二挂、六保六统”管理,调动了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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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任务。就是核定每个乡镇卫生院必须提供预防、康复、保健、健康教育、基本医疗、中医、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综合服务,完成辖区内门诊人次、出院人次等基本医疗服务和各项公共卫生服务。2
、核定收支。就是核定各乡镇卫生院财政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人员经费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等所有收入、支出、结余。3
、二考二挂。〈1〉、二考。一是根据清流县卫生局“关于印发清流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清卫[2011]09号)要求,县卫生局、财政局、人事局对各乡镇卫生院实施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群众满意度评价;二是乡镇卫生院根据清流县卫生局“关于清流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清卫[2011]58号)要求,各自制定《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各乡镇卫生院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和村卫生所人员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核原则、考核主体、考核方法和程序、绩效工资的计算、绩效考核内容、考核标准、绩效考核的管理与监督。
〈2〉、二挂。一是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与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结果挂钩。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对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逐项考核评分,按分值安排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二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金与各乡镇卫生院业绩、工作人员考核情况挂钩。奖励性绩效工资除统一要求每人月350元留作考核外,再从绩效工资中按高级、中级、初级及其他分3个档次另提取每人月500元、400元、300元留作考核;增加发放有关人员奖励金,只有在乡镇卫生院增收节支、有结余前提下才可以提取奖励金,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并根据各卫生院制定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审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金的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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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六统。〈1〉六保:一是保证编内在册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和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由财政核拨;二是保证顶岗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由财政核拨;三是保证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正常支出由财政安排;四是保证在编在册人员培训经费由财政核拨;五是保证各乡镇卫生院在完成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下,在编在册人员平均收入水平不低于2009年全县乡镇卫生院平均正常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年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年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平均收入水平;六是保证缺编人员单位在完成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前提下,按缺编人员数增加公用标准经费。
〈2〉、六统。一是统一规定各乡镇卫生院超编人员财政不核拨经费;二是统一规定顶岗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标准;三是统一规定新农合基金补偿标准按参保新农合居民在各乡镇卫生院住院药品报销价加成15%计算;四是统一规定各乡镇卫生院公用经费人均标准、人员培训费标准、计提奖励金标准范围和按医疗收入、药品收入的8%安排器材损耗、设备维修、房屋修缮等支出;五是统一规定对有结余的乡镇卫生院分别按医疗收入的10%、20%、30%三个档次上缴县财政专户集中调剂管理,县财政局、县卫生局根据各乡镇卫生院设备购置、基建、亏损、欠款等安排支出;六是统一规定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的预算基数按2011年1-3月实际发生平均数测算(主要考虑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用前三年的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平均数计算与现在实际发生数相差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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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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