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农机购置补贴开通“绿色通道”
进入8月,莆田市涵江区4.3万亩水稻均收割完成。在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绿色通道”开通的推动下,涵江区农民购买农机具热情十分高涨,新购置农机具近100台。今年以来共有4300多台各种农机具投入春耕夏收夏种。
“购前公示、程序清澈,审核严格、核实到位、手续完备,即购即补、办事迅速,结算及时、群众监督。”这是涵江区今年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做法。涵江区是农业大区,农机需求量大。为了搞好今年夏收夏种,涵江区财政认真落实国家惠农强农政策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把扶持农民购买农机具作为大事来抓。截至目前,区财政共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23万元,省级财政107万元,激发了农民购买农机具的热情。区财政与农机部门密切配合,向群众宣讲中央和省级102种农机购置补贴品供应详细情况,认真指导购机农户办理农机购置程序,经公示、审核、上报批准后,农户再领取购机补贴确认表。财政、农机部门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财政、农机部门对补贴农机具经销商的经营范围、供应品种、商品价格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购机补贴对象自主选择、合理享受到国家补贴,确保农户自主购机,能买到急需的、称心如意的农机具一是设立支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主要用于企业改制上市培训、兑现上市阶段性奖励和上市经费补助以及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建设运行等。
二是上市后备企业与保荐机构签订上市服务协议,并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在其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登记手续后,给予奖励人民币30万元。
三是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或境外证券监管机关正式受理的,在取得证券监管机关受理函后,给予奖励人民币200万元。
四是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含境外上市)的企业,根据证券监管机关核准的招股说明书,其募集资金70%(境外上市50%)以上实际用于市域内项目投资的,按照融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的的金额)给予奖励。
五是“买壳”、“借壳”上市企业总部迁回该市的,给予奖励人民币200万元;其首次募集资金实际融资额的70%(境外上市50%)以上用于市域内项目投资的,按照首次发行并上市的规定给予奖励。
“购前公示、程序清澈,审核严格、核实到位、手续完备,即购即补、办事迅速,结算及时、群众监督。”这是涵江区今年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做法。涵江区是农业大区,农机需求量大。为了搞好今年夏收夏种,涵江区财政认真落实国家惠农强农政策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把扶持农民购买农机具作为大事来抓。截至目前,区财政共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23万元,省级财政107万元,激发了农民购买农机具的热情。区财政与农机部门密切配合,向群众宣讲中央和省级102种农机购置补贴品供应详细情况,认真指导购机农户办理农机购置程序,经公示、审核、上报批准后,农户再领取购机补贴确认表。财政、农机部门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财政、农机部门对补贴农机具经销商的经营范围、供应品种、商品价格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购机补贴对象自主选择、合理享受到国家补贴,确保农户自主购机,能买到急需的、称心如意的农机具一是设立支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主要用于企业改制上市培训、兑现上市阶段性奖励和上市经费补助以及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建设运行等。
二是上市后备企业与保荐机构签订上市服务协议,并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在其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登记手续后,给予奖励人民币30万元。
三是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或境外证券监管机关正式受理的,在取得证券监管机关受理函后,给予奖励人民币200万元。
四是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含境外上市)的企业,根据证券监管机关核准的招股说明书,其募集资金70%(境外上市50%)以上实际用于市域内项目投资的,按照融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的的金额)给予奖励。
五是“买壳”、“借壳”上市企业总部迁回该市的,给予奖励人民币200万元;其首次募集资金实际融资额的70%(境外上市50%)以上用于市域内项目投资的,按照首次发行并上市的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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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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