攥紧钱袋口 源头抓廉建——龙海市财政局强化财政监管
随着中央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强化对财政资金监管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十一五”期间,福建省龙海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整合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2010年,全市财政总支出达到29.68亿元,比上年增长27.01%。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有力地促进财政工作的良性循环。“十一五”时期龙海财政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财政总收入连续突破20亿元、30亿元大关,2010年达到了37.46亿元,保持年增收4-6亿的高位增长态势。
一、树立工作典型,提升监管工作影响力
龙海市历来十分重视“三农”工作,2009年初被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审计厅、财政厅联合确定为全省财政支农资金监管试点,2010年继续拓展到财政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全省试点。该市坚持实行强农惠农投入的政策、项目、资金和程序“四公开”,将惠民直补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户“一折通”。“十一五”期间,共发放石油价格补贴“一折通”2934份,补贴资金33681.3万元;发放种粮农民综合直补“一折通”5.54万份,补贴资金3024.29万元。通过完善公开招投标制度,强化县级报账制等监管措施,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使广大农民群众拥有更多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了项目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有效防止资金被截留、挪用、套取,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到实处,五年来共拨付强农惠农资金31.48亿元。该市强化资金监管工作经验得到福建省联合督查组和国家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部级督查组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进行推广。
二、整顿财经秩序,形成制度规范推动力
该市坚持每年开展全市财务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如在2009年的大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财务印章不符合规定、财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不规范、多头开设银行账户、违反票据管理有关规定,违反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规定等行为,立即针对上述问题,加大财经秩序整顿力度,通过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一次银行账户清理撤并,加强票据管理,规范非税收入,结合账户管理更换印鉴等措施进行整改,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人员做出处治,个别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长效机制。
三、坚持“小金库”治理,强化源头反腐威慑力
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部纳入“小金库”治理范围,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治理方式,建立制度、管理和监督“三位一体”的治理方式。按照重点检查面不低于全部应查单位的5%,重点领域、重点单位检查面不低于20%的要求,组成专门检查组对18个社会团体进行重点检查,未发现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并积极开展“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效。
四、推进全程监管,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
坚持对公共资源使用实行公开招投标,促进资金使用阳光透明。做到内外监督相结合、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让群众受益、让群众满意。对所有财政投资评审都派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全程监督,把反腐倡廉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各个领域。2010年,审结项目71个,送审金额148476.7万元,审定金额134390.97万元,净核减14085.73万元,核减率9.5%;加强纪检监察人员深入现场对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的公开、公平、有效,2006-2010年,实行政府采购1551宗,节约金额2572.3万元;对于大宗国有资产的拍卖,都派专员对交易情况进行现场监督,五年累计国有资产交易27宗,收益1438.21万元。龙海市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大做强交通运输业、商贸业、物流业和旅游业,以带动其它服务业发展,提高第三产业的总量和比重。上半年,服务业上缴税收收入增加,达到5.29亿元,同比增长32.2%,比财政收入增幅高出11.9个百分点。服务业占全市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24.8%,比上年同期的22.5%提高2.3个百分点。服务业税收对全市财政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5.8%,比工业税收的贡献率13.3%高出22.5个百分点。其中,国税服务业税收1.44亿元,增长11.9%;地税服务业税收3.85亿元,增长41.7%。房地产业税收2.31亿元,占服务业税收总额近44%,同比增长54.3%,成为服务业税收的主要增长点。
一、树立工作典型,提升监管工作影响力
龙海市历来十分重视“三农”工作,2009年初被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审计厅、财政厅联合确定为全省财政支农资金监管试点,2010年继续拓展到财政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全省试点。该市坚持实行强农惠农投入的政策、项目、资金和程序“四公开”,将惠民直补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户“一折通”。“十一五”期间,共发放石油价格补贴“一折通”2934份,补贴资金33681.3万元;发放种粮农民综合直补“一折通”5.54万份,补贴资金3024.29万元。通过完善公开招投标制度,强化县级报账制等监管措施,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使广大农民群众拥有更多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了项目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有效防止资金被截留、挪用、套取,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到实处,五年来共拨付强农惠农资金31.48亿元。该市强化资金监管工作经验得到福建省联合督查组和国家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部级督查组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进行推广。
二、整顿财经秩序,形成制度规范推动力
该市坚持每年开展全市财务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如在2009年的大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财务印章不符合规定、财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不规范、多头开设银行账户、违反票据管理有关规定,违反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规定等行为,立即针对上述问题,加大财经秩序整顿力度,通过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一次银行账户清理撤并,加强票据管理,规范非税收入,结合账户管理更换印鉴等措施进行整改,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人员做出处治,个别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长效机制。
三、坚持“小金库”治理,强化源头反腐威慑力
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部纳入“小金库”治理范围,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治理方式,建立制度、管理和监督“三位一体”的治理方式。按照重点检查面不低于全部应查单位的5%,重点领域、重点单位检查面不低于20%的要求,组成专门检查组对18个社会团体进行重点检查,未发现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并积极开展“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效。
四、推进全程监管,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
坚持对公共资源使用实行公开招投标,促进资金使用阳光透明。做到内外监督相结合、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让群众受益、让群众满意。对所有财政投资评审都派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全程监督,把反腐倡廉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各个领域。2010年,审结项目71个,送审金额148476.7万元,审定金额134390.97万元,净核减14085.73万元,核减率9.5%;加强纪检监察人员深入现场对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的公开、公平、有效,2006-2010年,实行政府采购1551宗,节约金额2572.3万元;对于大宗国有资产的拍卖,都派专员对交易情况进行现场监督,五年累计国有资产交易27宗,收益1438.21万元。龙海市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大做强交通运输业、商贸业、物流业和旅游业,以带动其它服务业发展,提高第三产业的总量和比重。上半年,服务业上缴税收收入增加,达到5.29亿元,同比增长32.2%,比财政收入增幅高出11.9个百分点。服务业占全市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24.8%,比上年同期的22.5%提高2.3个百分点。服务业税收对全市财政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5.8%,比工业税收的贡献率13.3%高出22.5个百分点。其中,国税服务业税收1.44亿元,增长11.9%;地税服务业税收3.85亿元,增长41.7%。房地产业税收2.31亿元,占服务业税收总额近44%,同比增长54.3%,成为服务业税收的主要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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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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