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南靖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呈现“三个特点”
一是提高财政奖补比例。在不超过当地农民筹资筹劳上限标准时,3000人(含)以上的村政府按照村民筹资筹劳总额的45%给予财政奖补,1500—3000人的村政府按照村民筹资筹劳总额的50%给予财政奖补,1500人(不含)以下的村政府按照村民筹资筹劳总额的55%给予财政奖补;二是扩大财政奖补范围。将国有农林场、农村新社区公益事业参照村级公益事业纳入财政奖补范围;三是增加财政奖补内容。将林区作业道路、防火带建设等类似于村级公益事业的项目纳入财政奖补范畴,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广大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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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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