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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退养民办老师生活补贴,按同类中小学公办退休老师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补发给退养民办教师生活补贴;对年满70周岁和80周岁以上退养民办教师从2011年1月1日起分别增发高龄补贴每月100元和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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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