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从四个方面加强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
(一)清查核实资产。全面清查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做到账实、账款、账账相符。清查核实资产以会计账面价值为基础,先账内、后账外逐项进行清查核实。基准时点为2010年11月30日。
(二)明晰产权归属。在清核资产过程中,凡产权关系不明晰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兼顾资产形成的历史过程,明确产权归属关系,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对产权关系有异议、界定依据不足的应单独注明,列为待界定资产。
(三)建立“三资”台账。对清查结果,分别设置资金、资产、资源台账。逐步将“三资”管理台账及管理运行情况等录入“三资”管理系统。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针对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和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加强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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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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