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加快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建设
2010年,三明市以新增台商投资5000万美元、引进台湾农林“五新”10项、新创办1-2个省级对台农林合作示范基地和成功举办第六届林博会为目标,加大政策资金扶持,积极推进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建设。一是设立专项资金。认真落实《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在市、县两级分别设立两岸农林合作专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对台交流合作重点项目与活动的扶持力度。二是开展先行先试。对潜力大、市场好、创新型、带动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加大优惠力度,实行“一事一议”政策,提高对台招商吸引力。三是支持探索创新。鼓励和支持在台资企业相对集中地区设立以台资企业为主体的基金会,积极探索开展担保贷款和资产抵押贷款业务,切实解决台资企业贷款融资问题。四是完善涉台服务机制。加强台资企业技术支持与政策辅导,支持有条件的台企加快品牌创建,对获得省级及以上品牌称号的台资企业,同等享受市、县政府的相关鼓励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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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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