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四举措推进家电下乡兑付工作
一是加强销售网点管理。督促各销售网点在临街醒目位置悬挂标志牌、横幅标语,店内要设置销售专柜、专区,张贴销售流程、中标产品及价格信息;督促各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做好家电下乡产品信息录入员培训,对无法当场开票的但业务量较大的销售网点应在代垫协议上增加上级销售企业,确保开具发票单位与签订协议单位、享受补贴单位相符。
二是集中办公受理。针对凤凰山街道办事处、龙桥街道办事处审核业务量较大,为加快兑付力度,成立城厢区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审核小组,集中办公,统一受理凤办、霞办、龙办销售网点承兑业务。区财政局派驻业务人员,担任审核小组负责人,具体负责筹办工作,并确保在10月9日正式启动运行。启用“城厢区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审核小组专用章”,专门用于审核三个办事处销售网点承兑业务的确认。
三是加强兑付资料审核。为了防止虚假销售套取补贴资金,除了销售网点提供原审核资料外,我区还要求各销售网点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销售网点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供销售发票存根联或销售发票原件,审核人员核对后应在销售发票存根联上加盖“城厢区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审核小组专用章”或镇财政所公章后,退回销售网点。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审核小组定期对已补贴农户进行电话回访,有必要与农户户口所在地村委会配合进行现场专访,确保补贴行为真实性。由区经贸局牵头,联合财政、国税、工商、物价等职能部门对垫付补贴资金的销售网点进行定期检查或抽查,对不合格网点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罚款、取消网点资格等处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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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