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四项措施确保全年财政收入实现62.8亿元
一是围绕财政收入目标分段分解收入任务,明确责任。按照上半年财政总收入不出现负增长并力争实现“双过半”的目标,把全市财政总收入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和相关执收部门。
二是围绕收入任务抓进度,力争收入目标的实现。在建立财政收入旬报、月报和季报制度的同时,必要时采取5日一报或2日一报的报告制度,随时掌握收入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及时研究,及时解决,努力实现目标任务。
三是围绕税收管征薄弱行业抓措施,力争多收。针对建安和房地产税收征管秩序不够健全,研究建安税收优惠政策,力争来该市开展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外来建安企业,提供当地税务发票,确保在当地投资建设的项目体现当地的收益;外出承揽工程的建安企业,尽量促使企业税收回到原地缴纳。
四是围绕疑难问题抓破解,力争早入库。针对耕地占用税征管遗留问题,加大契税清缴力度,确保按期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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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