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出台博士研究生选调生生活待遇的暂行规定
博士研究生选调生除了享受公务员待遇外,在5年内享受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5万元安家费 (安家费分5年兑现,若在莆田购房可一次性兑现),均由同级财政部门发放。工作不满5年的博士研究生选调生,因个人原因离开莆田市的,应退回已发放的安家费和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选调生与配偶两地分居的,每年给予一次探亲假,或其配偶来莆探亲的,每年报销其一人一次往返路费。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或其父母来莆探亲的,报销其一人一次往返路费。同时博士研究生选调生每年享受一次健康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09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