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财政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资金保障
一是为20个涉及民生工程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总投资6975万元,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1508万元,县财政为有关重点项目工程提供了近千万元的配套资金保障。并与发改部门及时将新增中央投资计划的补助资金,全部下达到各项目单位,县级财政已拨付配套资金620万元加快廉租住房建设。
二是为促进劳动就业和国企改制及保险等项补助749万元。
三是为促进经济发展,安排科技三项费用651万元,用于扶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
四是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取消和停止2009年1月1日公布的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五是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每年财政安排6000万元,用于教师工资津补贴跟进改革、教师继续教育和工资福利待遇。
六是预算安排370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乡镇卫生院所有人员工资实行全额财政直接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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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