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区建立标准化和计量工作激励机制
近日,泉港区出台《关于加强标准化和计量工作的意见》,对在标准化和计量活动中取得重大成效的单位予以奖励补助。主要包括:
一是对成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主导单位或第一起草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对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国家排名在前8位)、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排名前5位)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
二是对新获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验收合格的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优势产业产业链标准化示范项目、国家“良好农业规范(GAP)”试点单位,每项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专项补助。
三是对建设省级计量检测中心、国际互认的计量检测校准实验室、能源计量检测项目的单位,均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四是对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计量校准中心的单位,均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
五是对参与我区“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数据库、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和计量技术检测服务平台的建设单位,每项每年分别给予5万元的专项补助。
六是对获得市级以上“能源计量示范单位”、“优秀计量实验室”、“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的单位,均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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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