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三举措扶持工业企业的发展
一是设立专项资金。每年由财政预算安排800—10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工业化进程。
二是明确补助条件。凡辖区内登记并纳税的工业企业,建设期内,自政府供地批文后一年内开工的;建设期后,年产值达500万元以上的,可获得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额的50%补助。
三是完善审批核拨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补助申请,经有关部门审定,报政府审批后,财政部门予以及时拨付补助款项。2009年截至目前已拨付给19家企业521.48万元补助款,有力地帮扶工业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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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