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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梅列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开展质量振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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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梅列区出台政策,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国家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
50
万元;获得省级名牌产品或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
3
万元;获得有机食品标志的企业奖励
3
万元;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奖励
2
万元;对通过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并纳入市优势品牌库或获得市级知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2
万元;对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的企业和单位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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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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