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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激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首次列入高新技术企业的,当年给予补助25万元。二是鼓励发展高新科技项目。对列入国家级新产品或国家火炬计划的项目,给予补助15万元。三是积极扶持技术攻关。继续争取省里对市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型示范企业及星火技术密集区的发展扶持,明年争取区域重大科技项目4-5项,争取科技经费300-400万元,支持战略产业关键性和共性技术以及国家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技术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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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