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和县规范土地出让金收缴显成效
政和县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实现了宗地核算规范化、入库管理全额化,为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9月底,全县土地出让金收入达4883万元,占年初任务的122%,是去年全年收入的1.7倍。
一是规范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县财政局是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的主管部门,县国土资源局是土地出让金的具体征收部门,负责土地出让金的征、收和土地开发费用、上缴款项的分解。
二是规范收缴程序。土地出让金收取实行“票款分离”,土地出让成交后,国土部门开具非税收入缴款书,由土地受让单位将土地出让金直接缴入财政专户,再由财政专户按月按宗分科目缴入国库,月底财政、国土与国库部门实行土地出让收入定期对帐,通过核对,确保各类数据的准确无误。
三是规范科目提取。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提取各项专用资金,并分科目缴入国库。从今年起开始全面按标准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和土地收益基金。
四是规范支出审批。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出让金审批制度,明确具体支出项目和预算科目,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按照宗地结算的实际支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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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