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市积极构建中小企业财政扶持机制
一是安排发展资金。今年前8个月共安排中小企业发展资金2000多万元,重点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品牌建设和骨干项目。
二是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中心城市产业集群发展基金管理细则(试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工业产业发展基金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资金管理办法,突出资金安排科学性、合理性和实效性,规范资金的使用。
三是扶持重点骨干企业技改项目。采取财政贴息等方式,吸引企业扩大投资规模,增加银行信贷投入;对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按国家、省级确定不同奖励标准,推动企业争创名优产品;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项目采取无偿补助与部分回收相结合方式,从而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加强资金监督和评估。事前严格把关,事中跟踪监理,事后检查验收,确保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会同经贸、科技部门建立互动项目库和科技支出数据库,开展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科学地评价财政资金投入的运行情况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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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