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提前4个月完成耕契两税收入任务
今年来,泉州市财政部门针对房地产市场行情趋淡,房产投资、预售紧缩等实际困难,采取五项措施,挖掘潜力,堵塞漏洞,积极组织耕契两税征管。截止8月底,全市耕契两税累计入库5.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6亿元、增长39.3%,完成全年预算任务的101.5%,提前4个月完成契耕两税收入任务。
一是完善计税价格。进一步完善“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实现公平税负,减少税款流失。
二是前移征税关口。实行“先税后证”,把耕地占用税、契税完税证或免税证作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必要条件,实现税收征管关口前移,税收源头控管。
三是开展执法检查。以贯彻耕地占用税新条例为契机,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大力清缴历年尾欠耕地占用税。
四是加快结算清缴。落实责任考核,加强结算清缴工作,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五是和谐征纳关系。深入社区进行面对面宣传,全力提高居民纳税意识,变政府被动征税为居民主动纳税,营造和谐征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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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