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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提高城区低保户物价补贴和低保标准

  7月1日,福州市决定,从今年1月起,福州市城区城市低保户物价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5元提高到35元,城区城市低保补贴标准由目前的多人户每人每月228元提高到260元,单人户从每人每月248元提高到280元,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每人每月12元的临时物价补贴政策保持不变。截至去年12月,福州四城区及琅岐经济区城市低保人数为12200人,低保边缘户为1220人,为此,今年度福州市两项补贴总额为4336.37万元,增加614.88万元,其中:物价补贴529.97万元,增加146.4万元;低保补贴3806.4万元,增加468.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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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