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奉节县“绩效导向”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近年来,奉节县坚持“绩效导向”,着力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从预算编制、过程监督、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四个方面深入推进改革,全面提升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管好预算编制“源头”。在2018年的预算编制中,实施《奉节县县级预算公开评审办法》,要求对所有预算项目支出编制绩效目标;对县级财力安排的项目实施预算公开评审,对项目的立项依据、绩效目标、执行条件、经费预算及其他必要的相关因素进行评审,对一般性项目和重点专项分别实施汇总评审和专项评审,通过的纳入预算,未通过的预算不予安排;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同编、同报、同审、同下达。促使预算单位围绕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项目库”,加强项目前期论证,根据财力和项目的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
二是管住预算执行“过程”。对财政投资项目,坚持“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原则开展财政评审,把好资金投入关。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实施单位对照绩效目标开展过程跟踪,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确保项目质量、进度,杜绝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及核算的指导,完善项目业务资料,确保过程可查、管理规范。
三是管实绩效评价“结果”。逐步实现项目绩效评价全覆盖。通过目标自评、专项自评、重点评价的形式开展;预算单位根据产出、效益、管理、满意度等指标,对实施的项目开展目标自评和专项自评,通过评价结果审视项目的安排,作为调整、优化的重要依据。财政部门通过“第三方评价”的方式,组织开展重点评价,评价对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公众关注、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影响的项目,逐步扩大评价范围。
四是管准结果运用“导向”。2018年拟实施《奉节县县级部门预算零结转管理办法》,尽最大努力减少资金沉淀、闲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公开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形式和细化程度,将项目预算、项目实施、实施结果置于阳光下,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运用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对效果差的次年进行预算调整;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规违纪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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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