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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潼南区:企业发展好财政有奖补

  一是工业企业税收贡献奖。企业当年实际入库税金(国税、地税)区级实得部分达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0%(不含50%)以上的,其增量按7%计奖;增量以外的按0.7%计奖。企业当年实际入库税金(国税、地税)区级实得部分达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5%(不含25%)—50%(含50%)的,其增量按6%计奖;增量以外的按0.6%计奖。企业当年实际入库税金(国税、地税)区级实得部分达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5%以内(含25%)的,其增量按5%计奖;增量以外的按0.5%计奖。

  二是企业成长奖。当年新进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奖励5万元。当年单个在潼规上企业总产值达到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0%(含20%)以上的,奖励10万元;当年单个在潼规上企业产值达到5亿元(含5亿元)—10亿元(不含10亿元)且同比增长20%(含20%)以上的,奖励5万元;当年单个在潼规上企业产值达到3亿元(含3亿元)—5亿元(不含5亿元)且同比增长30%(含30%)以上的,奖励3万元。

  三是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奖。当年单个企业(项目)一次性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0.1%计奖。

  四是单个企业奖励实行奖金封顶。单个企业获得奖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超过50万元的按50万元计奖;已享受退税政策的工业企业,由企业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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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