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永川区着力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分户,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改善供养条件。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实施享受资助参保、普通疾病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对其疾病住院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普通疾病医疗救助按60%的比例予以优先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按50%的比例予以优先救助,并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将精神病患者服药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对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每人每年资助300元,对住院的低保精神病人给予每人每年500-1000元的生活补贴。
二是建立健全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落实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并逐年提高补贴标准。落实城乡低保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电视闭路等优惠政策:对低保残疾人家庭每人每月使用3吨水按照优惠价格执行;对低保残疾人家庭执行每户每月10度免费电量的优惠;对低保残疾人家庭执行每户每月5立方免费用气的优惠;对低保残疾人家庭有线电视收视费标准主机按12元/月,副机5元/月;对低保残疾人家庭安装燃气按半价收取。继续落实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惠政策。鼓励电信等通信服务单位针对残疾人群体推出系列优惠套餐服务。城镇低保残疾人家庭免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农村重度和贫困残疾人免交筹资筹劳(一事一议)费用。
三是鼓励有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落实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将政府代缴的养老保险费标准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100元。做好脑瘫、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运动疗法等治疗性康复项目医疗保险相关工作。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做好重度残疾人就医费用结算服务。残疾人凭证到公立医院就医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四是优先保障城乡贫困残疾人基本住房。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应当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并考虑残疾人家庭住房的无障碍需求。对无力自筹资金的残疾人家庭给予倾斜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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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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