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重庆财政新闻联播

重庆渝中区贯彻落实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加速推进财政改革各项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预算管理体系。按照新《预算法》要求,除社保基金预算由市财政统一编报外,建立了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组成的预算管理体系。拟定《渝中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试行)》、《渝中区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国资经营收支预算的对象、范围、职能职责以及上缴比例和方式等。

  二是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努力培养绩效意识,对区级70余个一级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专题培训,利用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平台开辟专栏,专题宣传报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10余期。优化完善体制机制,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渝中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等6个文件,从绩效管理的完成目标、实施方案、实施原则、操作流程、结果反馈等方面对全区绩效工作进行统一规范。坚持突出重点、分类管理,2015年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13个,金额21.8亿元,占应纳入绩效评价金额的60%。在全市率先试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并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全程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

  三是优化提升债务管控水平。依法对全区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限额范围内,债务限额及时向社会公开。对政府债券资金进行专户托管,规范债务拨付与核算,严格管理。积极争取到期限长、利率低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国开行棚户区贷款,全区融资利率由原来平均8.5%降至5.5%左右,融资期限由以前2至3年延长到5至7年,最长达到25年。

  四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的改革任务,凡社会能办好的服务事项,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办。出台《渝中区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和《渝中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程序与方式以及预算管理等要素。将棚户区改造、社会管理服务、专业服务等领域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