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口:创新金融扶贫机制
城口县财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引导社会金融资本参与扶贫工作,有效减轻财政扶贫资金压力和调动社会脱贫致富积极性。
一是实施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扶贫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围绕贫困村整村脱贫、贫困户脱贫致富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提供贷款支持。农商行城口支行、重庆银行城口支行、三峡银行城口支行为贫困村具有带动性的产业项目提供基准利率贷款支持,县兴农融资担保公司对以上产业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增信,不收取商业担保费。
二是支持就业金融扶贫,对吸纳建卡贫困人口就业达到20%以上的农业企业、合作组织及自主创业的贫困户申请抵押担保贷款的,实行财政优先贴息,担保费用减免。
三是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对象,提供10万元以内贷款,其中,对建卡贫困户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四是开展无抵押、无担保扶贫小额信贷,为符合条件的建卡贫困户,根据信用等级和实际需要,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信用贷款,贷款利率不超过人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3个百分点;鼓励金融机构本着保本微利、让利于民的原则,对贫困户贷款给予利率优惠;对按时还本付息的扶贫小额信贷农户,由财政扶贫资金按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激励给予有限贴息。
五是发挥担保对精准扶贫的促进作用。鼓励县兴农融资担保公司为贫困户提供贷款担保,由县财政纳入涉农贷款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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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