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璧山:“四举措”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一)积极主动作为。树立 “三个转变”,即:被动向主动的转变、求稳向创新的转变、服从向服务的转变,统筹好主动作为与求真务实的关系。一方面,积极参与、超前谋划,无论是扶持经济,还是改善民生,都走到“一线”,主动出思路、想办法。另一方面,在主动作为的同时,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妥善处理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真正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为实现和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强化依法收入征管。一方面,加大对全区三大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坚持“扶老携幼”,着力涵养财源。另一方面,加大收入征收力度,加强税收征管,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组织好收入,杜绝违规减免,搞恶性竞争,有力确保完成了财政收入任务顺利完成.。
(三)坚持有保有压。一方面,按照“有保有压、有促有控”的思路,严格实行机关公用经费管理,严控并压缩车辆、会议、出国等公用经费支出。另一方面,我区财政支出更加注重和强化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等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切实推进了璧山各项经济社会事业持续有序开展,同时各项工程项目和建设也如火如荼开展。
(四)加大监督检查。坚持依法理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深入推进街道镇乡和区级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收缴、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管理改革。推行预算报审制度,增强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实行重点工程代建制、投资评审制和竣工审计制。开展建设领域和“小金库”专项治理。优化办事程序,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提高财政内部管理水平。从完善部门街道镇乡预算改革、政府性债务管理、资产管理、乡镇财政职能转变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入手,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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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