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潼南:严把“三关”加强会计核算监督
一是严把受理关。从源头开始监督,在原始凭证上入手,对手续不完备、票据不齐全、不合符规定的坚持退回核算单位,要求纠正和补充后再报账。
二是严把政策关。对核算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的支出事项坚决不报账,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支出;对政府采购手续不完善的支出事项坚持不予受理;杜绝单位坐收坐支,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严格支付行为,对不合法、不合规、超标准的不予支付。
三是严把监督关。督促各核算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督促各核算单位加强备用金及备用金账户管理。督促财务管理员严格审核政府采购资料,坚持定点采购、专户支付;严格审核投资评审资料,对应当进行财政投资评审的项目,应具备财政投资评审的相关资料;严格领导审核、应当审核、审批的事项,必须按规定报请相关领导审核、审批后方可入账;严格列支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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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