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区四项措施加大“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坚持资金整合为重点,加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投入。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使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原则,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进行清理归类整合,重点围绕扶贫整村推进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危房改造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五大类资金,集中财力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同时,在资金整合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相关资金的协同优势和引导效应,确保实施一个,受益一片。
二是坚持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为抓手,努力创新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机制。按照当年计划立项实施一批、预备一批、储备一批的工作思路,建立项目储备库,对库内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同时,先后制定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办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选项科学、制度完善、操作规范、监管到位”的管理运行机制。
三是坚持以财政资金为导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通过分级配套、财政贴息、项目资金补助等方式,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形成了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美丽乡村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是严格把好资金监管拨付关,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有序。严格按照区级报账制要求监管拨付资金。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了事前审核论证、事中检查监控、事后验收审计的监督检查制度,设置了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施了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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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