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重庆财政新闻联播

重庆酉阳:强农惠农资金实现“全程”监管

  一是规范使用原则。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职务行为终身负责”、“管事、管钱、监督相分离”和简便、易操作的原则,认真查找强农惠农资金运行中的廉政勤政风险点,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流程式管理、全过程监督的风险防范控制机制。县财政局保障强农惠农资金主管部门、乡镇、村级组织的工作经费,确保其正常运转,严禁以项目资金折抵工作经费等费用。

  二是规范资金申报。县财政局、强农惠农资金主管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对上报资金项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严禁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和虚报。对直补类资金,做好有关数据的调查、统计和核实工作;对工程类项目资金,在立项时应实行公示公告制、现场核查制和专家评审制,提高立项环节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强农惠农资金实行规范化分配,实行集体研究制度,增加资金管理与政策执行的透明度。

  三是规范资金拨付。县财政局按照强农惠农资金计划进度下达资金,及时、足额将强农惠农资金拨付到位。各乡镇和县级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或项目建设年度自查验收情况,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后拨付资金。对农民个人的直接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任何部门或单位严禁以直接补贴资金抵扣农户的任何税费和债务。

  四是规范资金使用。坚持专款、专户、专账、专管、专用的原则,严禁任何部门、单位自行将上级部门下达已指定专项用途的强农惠农资金挪用于非扶持对象及项目,变更资金用途,或违规将资金通过所属单位划转其他部门使用;严禁将资金以工作经费、管理费、会费、赞助费等名目通过下级部门或有关企业、个人转回本单位使用;严禁以编造虚假补贴对象、虚增工程量、实报少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套取资金;严禁以任何形式将强农惠农资金(含保证金)设置账外账和私存私放。

  五是规范工程类项目资金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纠正整改。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局加强事中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项目完工后,由项目业务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严格对照项目设计、招标文件、项目合同逐一验收工程内容、数量和质量。建立完善竣工结算审计、决算价款超合同价款多部门会审、资金项目绩效评估等制度。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3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