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奉节:五措并举加强乡镇财政管理
一是加强乡镇部门预算管理。按照上级政策明确预算安排的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编制指导意见。乡镇财政按照县财政局提出的指导意见,兼顾需要与可能,在每年的12月份编制出下一年度本级预算草案,报经乡镇人代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并报县财政部门备案。
二是加强乡镇收入管理。税收收入由县国税、地税、财政部门按照各自的管理权限征收,全部缴入县级国库,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乡镇政府积极配合各征收机关,促使税收应收尽收,确保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并建立健全辖区内税源情况基础资料数据库,摸清税源底数,定期进行税源分析,不断优化税源结构。对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乡镇收取的各项非税收入全额缴入县财政专户,乡镇根据年度预算需求向县政府提出资金使用申请,财政部门按照县政府批复意见统筹安排拨付资金。
三是加强乡镇财政支出管理。财政支出要做到先预算后支出、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严格执行本级人代会批准的预算,精打细算,合理安排,优先保证人员经费、政权机构正常运转的必需经费以及“三农”、科技、社会保障和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支出的需要。加强对人、车、会等经费的管理,大力压缩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文印费、水电费等,严控形象工程建设,努力实现一般性支出零增长或负增长,真正把钱用在刀刃上。
四是加强乡镇债务管理。对乡镇债务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彻底清查债务的数量、种类、用途及形成的原因,逐笔登记造册,建立乡镇债务数据库,彻底摸清债务的底数。同时,建立领导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坚决制止新债发生。
五是加强乡镇财政干部管理。建立健全乡镇之间的财政干部交流和优秀人才优先选拔机制,充分调动乡镇财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乡镇财政建设投入,提高乡镇财政部门公共服务和资金监管能力。会计、出纳不得由一人兼任。乡镇财政工作人员应保持稳定,调整会计、出纳等工作岗位的人员,须书面征得县财政局党组同意,未按规定程序调整的乡镇财政工作人员不能办理财会业务。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