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川:“五个坚持”助推绩效评价
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是政府理财的重要管理模式,是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抓手。为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实施步伐,南川财政有序开展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在实施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中,坚持对象典型、主体回避、内容完整、程序规范、结果公开,为推动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常态化和制度化打牢坚实的基础。
坚持对象典型。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目的,是对未来财政资金的安排提供决策的依据,在确定评价对象时,区财政重点放在社会关注的重点及民生项目上,2012年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纳入重点评价对象,涉及评价乡镇共10个。
坚持主体回避。财政部门作为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监督组织实施的主体,为避免评价主体对实施项目主观价值的影响,区财政将评价项目全部委托给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价,确保评价项目的严肃性和客观公正。
坚持内容完整。为切实加强财政对资金使用的全方位监督,对评价考核不但设置有项目指标、资金指标及效益指标内容,还包括会计信息质量等内容,确保绩效监督与合规监督的有机结合。
坚持程序规范。区财政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流程,依次按业务科室推荐,牵头科室汇总遴选、领导审定评价对象、签订委托评价协议、审查评价指标体系、下达绩效评价通知、开展评价问卷调查、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操作。
坚持结果公开。绩效评价报告形成后,对评价的结果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并在区主流媒体上披露,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阳光财政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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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