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潼南: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规范管理工作
一是着力规范村级收入管理。要求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全部收入,都必须及时全额登记入账核算,绝不允许代扣坐支,“白条”抵库,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
二是着力规范村级支出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程序,所有开支单据必须具备发生时间、名称、用途(事由)、收(领)款人、经办人、参加(在场)人、审核人、审批人等报账要素;严格按季度报账结算;严格控制支出项目与标准。
三是着力规范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明确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范围,要求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并建立村级资源性资产管理制度。同时还明确规定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社会捐资建设的村内道路、村内水渠、小型农田水利和村容村貌等改扩建项目形成的资产,纳入村级集体资产管理。
四是着力规范村级现金管理。实行备用金限额管理制度;实行村报账员(出纳)一人管钱;每季度末与会计结算,对经济活动大,收取款项超过备用金的,要求及时与会计结算,将款项存入指定账户。
五是着力规范村级票据管理。统一使用财政、农业部门规定的票据,不得使用其他的收付款凭证。实行领用登记制度,票据管理实行“验旧供新、限量供应、票款同行”制度。
六是着力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民主理财机构,强化民主理财职能,坚持财务公开管理制度,加强村级财务审计监督管理。
七是着力规范村级财务档案管理。财政所代理会计在会计年度终结时,要按照要求将各类经济合同、协议、财务收支及收益分配方案、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会计人员交接清单、档案销毁清单等资料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归档保管;严格档案资料查阅使用;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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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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