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口五举措规范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部门的分工协作。土地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前期报建手续、征收成本财务核算、建立成本明细统计台账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国土部门负责对拟出让宗地的土地成本进行审计或评估,组织招拍挂供地方案的集体会审、完善土地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管理等。财政部门参与对拟出让宗地的土地成本进行审计或评估,负责建立非税收入明细统计台账并定期与国土部门核对明细统计台账,同时及时核拨土地成本。
二是实行土地统一监管。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国土部门统一负责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规范了土地出让和转让的形式,明确了土地出让收入应收尽收、严禁税费减免及先征后返的原则。
三是积极规范宗地清算。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的宗地清算,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的征管,根据各种成交形式确定了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的征缴标准。制定了《城口县国有土地储备财务管理办法》,界定了土地储备成本的范围,明确了储备地块土地出让收支和收益的清算原则和解缴渠道。
四是强化收入专户管理。土地出让收入(含土地成本)纳入政府基金预算,全额缴入地方国库。土地出让收入全部通过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直接征收,统一收缴票据,规范收缴程序,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是建立定期检查制度。财政部门每季度对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情况、上缴专户情况进行稽查,另外监察、审计等部门也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国土收入的监管,对土地收入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防止土地出让收入流失。
二是实行土地统一监管。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国土部门统一负责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规范了土地出让和转让的形式,明确了土地出让收入应收尽收、严禁税费减免及先征后返的原则。
三是积极规范宗地清算。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的宗地清算,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的征管,根据各种成交形式确定了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的征缴标准。制定了《城口县国有土地储备财务管理办法》,界定了土地储备成本的范围,明确了储备地块土地出让收支和收益的清算原则和解缴渠道。
四是强化收入专户管理。土地出让收入(含土地成本)纳入政府基金预算,全额缴入地方国库。土地出让收入全部通过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直接征收,统一收缴票据,规范收缴程序,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是建立定期检查制度。财政部门每季度对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情况、上缴专户情况进行稽查,另外监察、审计等部门也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国土收入的监管,对土地收入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防止土地出让收入流失。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6日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