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彭水“五招控债”严防债务越红线
一是新增债务统一审批。取消乡镇和部门的举债权,实行县政府审批和县财政统一登记,对未经批准擅自举债,不按规定程序决策、盲目举债和为单位举债担保等形成的债务,由举债审批人和经办人自行负责偿还,单位不承担偿债义务。
二是建立偿债准备金。县财政每年按财政收入的5-10%预算安排偿债准备金,并实行专户管理,按轻重缓急和“先个人、后集体,先账内、后账外”原则及顺序偿还历史债务。同时,县对乡镇实行激励偿债,凡完成当年偿债任务的乡镇,按偿债金额的20%由县财政给予奖励,年终结算补助到乡镇,调动乡镇偿债积极性。
三是多措并举消化存债。全面清理闲置资产,采取所有权和经营权转让等方式,盘活资产偿债;对经营不善,资不抵债,不能运转或倒闭的企业,通过改制盘活变现偿债。对应清收的债权,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有计划、步骤地清理,重点清收职工欠款和部门、单位借欠款,回收债权偿债。对有往来账务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协调,补充完善手续,在互抵冲销后重新落实债权债务,该偿还的还,该回收的收。
四是严控乡镇建设债务。实行乡镇收入上划县级管理,整合财力资源,统筹规划乡镇经济社会发展,量力而行,减少项目配套资金,减轻乡镇财政负担。统编乡镇财政综合预算,统筹乡镇财力分配,从严控制支出,按法定程序办理预算追加,统一乡镇事权、财权,杜绝政绩工程等增大财政支出,实现节支减债。
五是集中核算管控债务。规范乡镇、部门财务管理,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和管理,统一核算程序和办法,凡未经审批而举借债务的,会计核算中心拒绝入账,全面实行“乡财县管”、村级财务由乡镇集中管理,防止虚列债务。
二是建立偿债准备金。县财政每年按财政收入的5-10%预算安排偿债准备金,并实行专户管理,按轻重缓急和“先个人、后集体,先账内、后账外”原则及顺序偿还历史债务。同时,县对乡镇实行激励偿债,凡完成当年偿债任务的乡镇,按偿债金额的20%由县财政给予奖励,年终结算补助到乡镇,调动乡镇偿债积极性。
三是多措并举消化存债。全面清理闲置资产,采取所有权和经营权转让等方式,盘活资产偿债;对经营不善,资不抵债,不能运转或倒闭的企业,通过改制盘活变现偿债。对应清收的债权,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有计划、步骤地清理,重点清收职工欠款和部门、单位借欠款,回收债权偿债。对有往来账务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协调,补充完善手续,在互抵冲销后重新落实债权债务,该偿还的还,该回收的收。
四是严控乡镇建设债务。实行乡镇收入上划县级管理,整合财力资源,统筹规划乡镇经济社会发展,量力而行,减少项目配套资金,减轻乡镇财政负担。统编乡镇财政综合预算,统筹乡镇财力分配,从严控制支出,按法定程序办理预算追加,统一乡镇事权、财权,杜绝政绩工程等增大财政支出,实现节支减债。
五是集中核算管控债务。规范乡镇、部门财务管理,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和管理,统一核算程序和办法,凡未经审批而举借债务的,会计核算中心拒绝入账,全面实行“乡财县管”、村级财务由乡镇集中管理,防止虚列债务。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1年09月15日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