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武隆长坝镇建立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监督员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武隆县长坝镇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模式,扩大财政资金监督外延,建立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监督员制度,切实打造阳光财政。
监督员实行义务监督,由当地政府发放聘书,财政所定期召开会议,收集前期监督情况,安排下期监督重点。监督员一般由居住镇辖范围内,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理解和拥护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能够真实反映群众意愿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党员、老教师、老劳模组成。主要监督各项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是否符合国家补贴政策和程序等;同时,还承担着及时向群众宣传财政补贴政策、反映群众诉求、评价财政人员工作作风等任务。
监督员制度实施以来,由于监督员的热心工作,既使农民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又解决了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疑点问题,财政各项工作赢得了老百姓的理解和大力支持,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的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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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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