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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财政助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市委、市政府改善民生、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大举措。公租房的建设投放对于调控投资性购房需求和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保持社会经济平衡健康发展;对于解决城镇中低收入群体和新就业人员,也就是“夹心层”群体的住房困难,改善城市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此,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跟进,主动筹集资金。今年市政府要求主城区开工500万平方米,年内建成20万平方米,预计建设投入50亿元。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支持、集团运作、滚动开发”的发展模式,今年3月,我局安排5亿元先期注入建设业主(重庆市地产集团),确保了鸳鸯、大竹林两个片区公租房工程如期开工。近期,我局将再次拨付资金5亿元,启动另外三个片区建设。除直接注入资本金外,我局还将会同市有关部门通过运用保险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等,帮助建设集团解决资金缺口,降低建设成本。
  财政支持公租房建设,除预算安排直接投入的资金外,还包括财政政策支持。一是公租房建设税费,给予廉租房建设的税费优惠政策,二是公租房建设用地,均采取划拨方式提供,不收土地出让金,且提供的地块均为交通方便、配套完善、环境宜居,具有区位优势的最好储备地块。在未来五年内,财政间接投入将在500亿元以上,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切实改善民生的坚定决心。
  下一步,我局将抓紧会同有关部门,着力研究制定公租房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两个良性循环”。一是确定合理的租金水平,切合“夹心层”群体的支付能力,实现稳定的租金收入,平衡贷款的利息支出,使公租房成为的优良资产,形成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二是建立科学、严谨、适用的准入和退出制度,防止“符而不租,租而不退”的现象发生,形成准入和退出的良性循环,让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真正发挥解决“夹心层”群体的住房困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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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