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云南监管局:聚焦“四个抓实”找准“发力点”
推动会计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云南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领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四个抓实”找准“发力点”,推动会计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一、抓实日常监管,提升业务水平
做好会计监督工作是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云南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以抓实日常监管工作为支撑,通过开展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准则实施情况等日常监管服务工作,向会计师事务所了解审计过程中常见的错报类型,向会计主体了解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中容易忽略的事项,结合座谈交流、现场调研、报表数据分析等手段,全方位、多角度的收集各类易发问题、落实年报分析疑点,做到对各类企业的财务报表容易发生的错报心中有数。通过抓实日常监管,做好基础数据分析,为监管纠偏和会计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提供线索,并在开展财会监督相关调研时搜集相应的典型案例,学习事务所识别错报的技术方法,了解最新的审计手段和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提升自身发现问题的能力。
二、抓实检查重点,精准锁定线索
云南监管局不断完善“四库”(数据库、法规库、案例库、人才库)建设,聚焦重点、以点带面,在开展会计监督专项检查之前,做好企业年报的关键财务指标分析,对企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企业、金融企业等类型进行分类,并针对不同类型企业进行不同的关键财务指标分析,如对重资产型企业重点关注其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核算的准确性,如对上市国有企业重点关注其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关键考核指标和大宗贸易类业务的开展情况,与同类企业的指标进行横向对比,与企业本身的近五年指标变动情况进行纵向分析,精准识别出企业相关财务指标的异常变动,结合市场环境变化,综合研判财务与非财务信息,分析其异常变动的合理性,确定检查方向和下一步工作重点。通过抓实不同类型企业的检查重点,精准锁定疑点线索,提高后续取证和问题认定等环节的效率,进一步提升会计监督效能。
三、抓实取证环节,完善证据链条
抓实取证环节是做好会计监督工作的重要一环,云南监管局高度重视问题的取证环节,根据发现的疑点线索按图索骥,将由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到会计报表的顺查法和由报表到凭证的逆查法相结合,通过顺查法核实业务的完整性、准确性,通过逆查法核实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将顺查和逆查获取的证据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所在,精准取证,完善证据链条。对被检查对象存在的财务报表错报、漏报等问题进行充分取证,并就检查发现的客观事实制作财政检查工作底稿交由被检查对象核实确认,与被检查对象及时沟通、完善证据,并就一些较为复杂的问题制作询问笔录,将问题的来龙去脉厘清,了解问题产生的背景,查实被检查对象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找准相应的违法违规依据,确保查找问题客观、准确,取证充分、完整,充分体现财政部门财会监督的专业性、严谨性和公正性。
四、抓实问题认定,确保公正客观
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作检查工作底稿,完成取证后,还需要对问题的认定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云南监管局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程序,在现场检查工作结束前,就发现的问题撰写征求意见函征求被检查对象意见,充分听取被检查对象就问题形成的背景、成因等进行的补充说明,并逐一认真查看被检查对象提供的补充材料,在充分尊重被检查对象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对问题的认定,确保问题定性准确。在完成对问题的认定后,按照财政部组织的集中统一审理工作要求,对问题的认定进行再把关,认真听取财政部审理组的专业建议,确保最终形成的处理意见客观公正,帮助中介机构更好提高执业质量水平,督促会计主体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推动会计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助力财会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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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