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黑龙江监管局:“四个强化”扎实推进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监管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决策部署,夯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基础,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监管局财政金融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黑龙江监管局高度重视,主动担当,多措并举,突出“四个强化”,扎实推进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监管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管责任
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工作是推进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是财政部落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摸清国有金融资本家底,筑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四梁八柱”的重要举措。黑龙江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责任处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牢监管主体责任,熟练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和登记流程,明晰国有金融资本产权关系,摸清黑龙江省国有金融资本家底,加强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监管,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把握政策要求,强化能力提升
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工作政策性强,为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及时、全面反映黑龙江省国有金融资本产权变动情况,黑龙江监管局根据监管工作要求和属地实际情况,围绕财政部领导讲话精神和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依托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等数字化手段,开展常态化学习培训,全面掌握开展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工作的政策背景及思路,明确监管职责和具体要求,为顺利开展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监管工作打牢政策基础。
三、注重沟通协调,强化跟踪督导
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工作责任单位涉及中央、地方多个层级的财政、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黑龙江监管局注重加强与地方财政、金融监管等部门沟通联系,厘清监管范围,形成监管合力,协同推进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工作。按照“全面覆盖,应登尽登”的总体原则,依托“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系统”,通过非现场监测方式,会同省级财政部门调查了解地方财政部门开展属地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管理有关情况,实时掌握工作进度,分析研判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管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督促产权登记职能部门对漏登记等问题进行整改,督促尚未完成登记的金融机构尽快完成登记工作,持续推进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工作规范性和准确性。
四、总结督导成效,强化后续监管
在巩固现有跟踪督导成效基础上,黑龙江监管局严格按照财政部对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监管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认真做好后续监管工作。结合动态监管和政策宣传,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充分认识产权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真实反映国有金融资本产权变动与变动分布情况,确保数据精准上传、应登尽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分层次调研分析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哨兵”“探头”“参谋”作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细,服务黑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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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