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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黑龙江监管局:不断完善体系建设 提升债务监管质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党组要求,黑龙江监管局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全过程、穿透式地方政府债务监管机制,提升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监管工作成效,确保财政经济稳健运行、可持续发展。

  一、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实施规范化管理。黑龙江监管局党组始终把债务监管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统筹谋划全局债务监管工作开展,指导督促经办处室全面梳理地方政府债务监管机制,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制定监管职能要点清单、设计操作程序,分析规划债务监管工作的主要方向和关键环节,细化监管流程和操作办法。通过收集分析债务数据信息,发挥就地监管的“哨兵”优势。通过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开展专项核查等手段,发挥“铁军”作用,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基础。

  二、完善信息体系建设,提升债务监管水平。一是依托财政部全口径债务监管系统,专人专责抓落实,对黑龙江省各县区债务实行“网格化”管理,分片包干负责对口地区债务化解监管工作,牢固树立风险防范的意识,强化债务化解变动的事前备案、事中监控,做深做实债务风险化解的日常监管工作。二是打造债务监管平台,多部门协同推进债务监管。根据债务单位唯一的社会组织代码,梳理债务人信息,建立债务人信息库,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监管机构联合联动,了解掌握债务人融资情况,根据融资类型及用途,研判是否属于政府隐性债务,真正做到监管联动,打通信息壁垒,发挥监管效能。

  三、完善重点监控体系建设,开展精准化监管。黑龙江监管局认真贯彻刘昆部长关于“要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决不允许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的要求。在做好债务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强化对新增隐性债务问题的监管,通过检查、核查、调查等方式,对有关单位涉及隐性债务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加大整改督促力度,严格遏止新增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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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