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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新疆监管局:聚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控工作
切实扛起稳大盘财政监管责任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和乌克兰危机导致风险挑战增多,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党中央提出“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为财政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稳住经济大盘提供了根本遵循。财政部新疆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自治区党委及政府部署,聚焦“四个方面”扎实做好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控工作,促进属地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一、聚焦“保”,发挥转移支付资金的“调节器”作用

  一是深刻认识做好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城乡区域发展、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性,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自觉把做好转移支付资金监管转化为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工作实践。二是结合区情强化履职,新疆脱贫人口基数大,地方财政保障能力弱,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需求性强,且作为地处我国西北边陲的少数民族自治区,政治经济地位特殊,新疆监管局心怀“国之大者”,积极与各级财政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自治区兜底支持困难地区资金和足额保障民生类资金进展情况,跟踪一次性财力补助资金、常规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拨付落实情况,密切关注自治区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压减一般性支出、清理存量资金动态,确保基层“三保”应保尽保。

  二、聚焦“快”,发挥转移支付资金的“加速器”作用

  一是充分认识稳经济大盘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按照“日监测、周分析、月上报”的原则,全面落实预算下达、资金拨付、系统挂接、预警监控等监管责任,实时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做好工作方案和资金安排,及时登录指标、准确标识,确保直达资金搭上“直通车”,实现“速到账”,切实发挥“雪中送炭”的效用。二是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平台,盯紧盯牢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留抵退税和减税降费补助资金等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资金使用,充分发挥系统的“预警”功能,对支出预警信息及时开展实地督导,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涉及县市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防止转移支付资金闲置挪用,更好发挥资金快速直达、精准使用、及早见效的作用。

  三、聚焦“准”,发挥转移支付资金的“助推器”作用

  一是高度重视“保市场主体以保就业保民生”的政策内涵,紧紧抓住稳住经济大盘的“牛鼻子”,把市场主体安全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和协调服务,确保稳住经济大盘的政策配置、资金方向首先聚焦于稳住市场主体,促进国民经济的“主动脉”和“毛细血管”双向畅通,为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二是聚焦扶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创新创业等方面资金,探索以优化绩效评价复核流程、加快涉企补助类资金审核进度、加强资金拨付督导等措施,精准服务市场主体,降低外部环境及新冠肺炎疫情对市场主体的影响,推动“真金白银”的奖补、减免政策尽快落地见效,助企复工复产,惠企纾困解难,为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提供财政支撑。

  四、聚焦“效”,发挥转移支付资金的“放大器”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联动协商机制作用,结合监管和调研工作,定期、不定期与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会商会议,深入探讨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政策执行和问题情况,积极交流监管协作方向和资源共享方式,全力打造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良好工作局面,实现多角度、全方位反映财政资金绩效,并进一步为上级完善转移支付政策,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参考。二是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和政府过紧日子思想,通过开展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抽审等工作,创新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指导相关单位规范绩效编制标准和事后评价规程,推动相关部门以评价促管理,以管理促发展,以发展促提质,以提质促增效,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落到实处,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大效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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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