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财政部

财政部新疆监管局:推动乡村振兴 实现共同富裕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进入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推动共同富裕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其中,推动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和重要组成部分。新疆监管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胸怀“国之大者”,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着眼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展区域特色产业、聚焦民生民意民心等,切实履行财政职能,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全面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保障乡村振兴发展

  在建党百年之际,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取得了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消除了绝对贫困,实现了全面小康,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根本保障,新疆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强化政治引领,将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优势,全力以赴推进乡村振兴政策落地生效,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基础,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现阶段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新疆监管局立足本职,推动地方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对相关资金、项目的监管,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发展基础。一是督促地方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机制,确保政策的延续性、稳定性,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夯实振兴基础。同时,密切关注特殊困难群体,多措并举予以保障。二是加强扶贫项目持续跟踪监管,了解脱贫攻坚政策实施以来的扶贫项目运营、收益情况,对持续性强、农民参与度高、效益好的项目,建议相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加大扶持、推广力度,发挥更好的长期效益。

  三、发展区域特色产业,着力赋能乡村振兴

  产业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抓手,只有产业振兴,乡村才会振兴,农民收入才能持续稳步增长,才能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新疆监管局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助力地方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奠定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实现产业振兴,农民增收。一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监管,以此为抓手,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在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提升粮食产能,切实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推进特色高效、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等农业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切实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加强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管,着重关注扶持兴办特色农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类项目的实施进度、管理运营、绩效成果等方面,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和引导作用,推进乡村振兴向更高质量效益发展。

  四、聚焦民情民心民意,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农民是乡村振兴的直接受益者,更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关注民情、倾听民声、沟通民心、回应民意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尤为重要。在乡村振兴监管工作中,新疆监管局牢固树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农民为主体的发展观,做到信农民、为农民、靠农民。一是加强实地调研,深入田间地头,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努力缩小帮扶政策与农民意愿之间的差距,积极建言献策,使发展决策与农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使农民真正发挥主体作用。二是了解属地衔接补助资金使用方向、方式,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重点解决农民群众最需要而自身又难以解决的问题,引导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激发内生动力,依靠自己辛勤劳动创造美好生活,共同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向共同富裕不断前进。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