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江苏监管局:集中梳理 全面排查
提升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效能
为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部门预算监管,江苏监管局着力健全完善动态监控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在苏中央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动态监控违规疑点自查,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监控,加大国库支付管理系统预警信息的核查力度,不断提升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效能。
一、完善制度,保障监控工作顺利开展。修订出台《财政部江苏监管局〈中央预算单位预算资金动态监控操作规程〉》,从四方面进行加强动态监管工作:一是丰富动态监控内容。增加了扩大试点范围的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有资金;二是减化优化操作程序。采用汇总式表格来确认违规事项,提高审核工作效率;三是落实监控岗位责任制。要求岗位人员填报动态监控日常记录表,做到监控过程“留痕”,便于了解和掌握监控工作进展;四是关注审核重点问题。将财政部要求关注的重点问题、监控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归纳汇总专门写进办法,使操作更具实。
二、数据初筛,夯实自查工作数据基础。为提升自查工作效率,方便数据汇总校对,提升监管工作成效,将国库支付管理系统中预警信息全部导出,集中力量在一周内对500余户授权支付和近300户实有资金监控单位预警信息进行了数据初筛,按照时间、单位、重点项目对预警信息进行分类,确保下发数据的准确性,保证了自查工作顺利推进。
三、周密部署,全面推进自查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制定下发自查工作通知,明确所有在苏中央预算单位,全部开展自查。自查范围在零余额账户动态监控违规和疑点自查基础上,增加实有资金账户动态监控试点违规疑点。下发通知的同时,将初筛数据发给各单位对照自查,要求各单位分析预警原因,提出减少预警,提高工作质量的措施。制定时间表,明确数据初筛、通知下发、单位反馈、数据汇总整理等时间节点,有条不紊开展工作。
四、搭建平台,保证内外良好互动。一是利用微信、邮箱、QQ等互联网工具,搭建局业务部门与预算单位的沟通平台,及时答复自查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二是利用部门预决算审核、银行账户等相关数据,对各单位支付情况进行分析验证,保证信息精准、真实;三是加强信息共享,举一反三。对于自查发现问题进行归纳,对同类型或有相同业务的单位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五、归纳整理,聚焦提升监控成效。集中对反馈情况进行梳理,对因银行数据传输、软件系统等非预算单位原因导致的违规疑点,加强沟通,推动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预算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支付、填写不规范等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其完善内控制度,严肃制度执行;对问题较为严重、不重视自查工作、整改措施敷衍应付的,结合银行账户现场抽检等工作开展现场核实,重点关注存在问题原因、以及后续整改措施,以规范支付流程、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强化预算支出风险为目的,提升动态支付监管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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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