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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新疆监管局:提升“三力” 做好中央财政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贯彻落实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近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财政部新疆监管局迅速反应、积极行动,通过加强学习、强化监管、开展调研,努力提升“三力”,切实做好中央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新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加强学习领会,提升政策“领悟力”

  一是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通过集体领学、交流探讨等方式对《办法》进行深入学习,并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及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有关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领会《办法》的修订意图和政策导向,力求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二是根据《办法》有关规定,梳理和明确监管职责范围,全面把握工作要求,精准把握监管重点。对各类监管事项做到心中有数,对新增的监管内容积极思考和探索工作方式方法,确保监管工作有序开展。三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时向属地财政、银保监、农业农村部门和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转发《办法》,积极宣传中央新政策,并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办法》要求做好2022年农业保险工作,确保新老政策平稳过渡衔接,推动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二、强化日常监管,提升政策“执行力”

  一是做好补贴资金审核工作。此次《办法》修订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进行了较大调整。补贴比例计算方式、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补贴方法都产生了较大变化。因此要在准确把握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办法》规定的审核流程、时限要求等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清算工作,并及时开展审核。二是做好绩效评价复核工作。针对《办法》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监管局工作职责,采取积极有效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复核工作,提升评价质量,确保政策的规范实施和资金的有效使用。三是做好日常督促提醒工作。按照《办法》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不得拖欠”的规定,结合2021年《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作为,通过推行应收保费定期报告机制加大对补贴资金拨付工作的监管力度,及时督促提醒,避免资金长期滞留财政,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三、择机开展调研,提升政策“影响力”

  一是继续做好新疆棉花产业“保险+期货”调研工作。在前期对棉花产业“保险+期货”有关政策学习研究的基础上,继续收集相关数据、走访机构农户、与机构座谈交流,对棉花产业“保险+期货”试点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和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分析研究该项政策与《办法》的适配性。二是适时开展《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调研工作。发挥就地就近、贴近基层一线优势,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密切关注《办法》执行情况,将属地财政、银保监、农业农村部门以及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法》贯彻落实过程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等调研成果及时向财政部进行反映,助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落实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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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8日